RUMORED BUZZ ON 雙重佣金

Rumored Buzz on 雙重佣金

Rumored Buzz on 雙重佣金

Blog Article

筆者不明白,為何同是付出汗水,保險界就鼓勵「取之有道」?同樣是「君子愛財」的地產代理界,卻出現橘逾淮而為枳,不受任何法例保障呢?政府對於業界「佣金回贈」的取態如此不同,這又是哪碼子的邏輯呢?

廉政公署更特意推出《「取之有道」人壽保險中介人誠信錦囊》,加強有關的宣傳,以配合法律的推行,反映署方對問題的重視。有法可依,加強宣傳,不少保險業朋友也表示樂見。那麼地產代理界又如何呢?

睇樓紙的有效期(或委託期)通常不超過三個月,即自睇樓日起三個月內,客戶不得通過其他代理租賃或購買相關單位。如果實際有效期可能不同,租房者和買房者必須與房產中介協商,但中介不得擅自更改條款,或者必須先徵得其所屬的中介公司同意。

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為買方行事的持牌地產代理須在安排買方視察有關的住宅物業之前,或就該物業簽署買賣協議之前(兩者中以較早者為準),與買方訂立「地產代理協議」(即一般俗稱為「睇樓紙」)。消費者應留意,地產代理協議是為施行《地產代理條例》而訂明的表格,具有法律效力,可釐清代理與客戶間之權責,保障雙方。地產代理須向並非由律師代表的客戶解釋清楚地產代理協議內的所有條款,以確保客戶知悉其權利及責任。因此,協議內的資料,例如有關視察物業的詳情、繳付佣金,以至代理涉及權益披露等都是不容忽視的環節。

臨時買賣合約是於你跟賣方同意交易後簽署的。這是一份具有效力及具約束力的法律文件,買賣雙方必須依從。若有疑問,你應尋求法律意見。以下連結介紹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的條款,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有簽睇樓紙,限期內就要比。或者用另一人名簽租約,博地產check唔到唔追,就算真係比地產發覺去追你佣,你都係比番正常一份佣姐

如果房產中介不同意縮短委託期限,可以找律師解決。在沒有法律意見的情況下,在委託期限屆滿前,通過另一家房產中介購買原委託代理人介紹的單位是不可取的,因為你可能要同時向這兩家房產中介支付佣金。

某地產代理代表某買方客戶購入某一個住宅單位,在與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有甚麼文件或資料是該地產代理必須向該客戶提供的?

中原睇樓紙: 香港測量師可為國內物業估值? 有咩資料需要提供?│ 中原測量師行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精選筍盤 以上提供的任何資料僅供參考之用,對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並無約束力。本行不會就任何該等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或其是否適合作任何用途而作任何保證。本行亦不會就任何人士因使用或依賴該等資料而招致任何損失而承擔任何責任。

「買樓」對很多人來說是個重大的決定,事前應多做預備功夫,本文為你介紹買樓的一般程序和應注意的事項。

估值(可要求代理口頭估價或可以透過我們的網上估價,隨時隨地為物業即時估價)

吾想比佢賺就吾好博,你有份住租約有你名佢可以追的,佢地個行好細,好快知你租左

Report this page